插图:tuput
中文
宪法规定,总统在与印度首席大法官协商之后任命法官。1993年和1998年的裁决把“协商”一词解读为司法机关的推荐具有首要地位,并把法官团定为首席大法官加四位资深法官。2014年的第99修正案本想以一个六人委员会取代它,于2015年10月16日被宣布无效。
印度的法官由总统任命,但名单来自法官。最高法院的每一个名字,都由印度首席大法官和他之后最资深的四位法官,即一个称为法官团(collegium)的机构推荐。最高法院的网站列出了最近的一份声明,日期为2026年9月28日,法官团在其中推荐三名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晋升最高法院。
第124条和第217条怎么说
第124条第(2)款说,总统以委任状,即一份盖有总统手章和印信的书面命令,任命每一位最高法院法官,事先要与总统认为必要的最高法院和高等法院法官协商。一项附带条款补充说,除任命首席大法官本人之外,每一次任命“都必须与印度首席大法官协商”。法官任职到65岁。候选人须是公民,并且担任过五年高等法院法官或十年高等法院律师,或者在总统看来是杰出的法学家。
第217条管的是25个高等法院。依据2015年的判决所恢复的文字,总统在与印度首席大法官、邦长协商之后任命,任命首席法官以外的法官时还要与该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协商。高等法院法官62岁退休,须有十年的司法官员或律师经历。按《程序备忘录》,总理就每个名字向总统提出建议,这一步在我们的文章总统与总理如何共事中有讲。
制宪议会为什么选了“协商”
后来成为第124条的草案,于1949年5月24日辩论。议员们提出了三种替代方案:经首席大法官同意而任命,议会三分之二票数确认,或与联邦院协商。B. R. 安贝德卡尔代表起草委员会,把三者都否决了。他说,把任命交给当届的行政部门是危险的,把每一次任命都系于立法机关的同意也好不到哪里去。关于首席大法官,他说,若让他“实际上拥有对法官任命的否决权”,就是交出一项制宪议会不会交给总统或政府的权力。用他的话说,草案“走的是中间道路”。
2015年,各方对这篇发言各有读法。总检察长告诉法院,制宪议会担心的是法官只由法官来选,辩论中把这种制度称为imperium in imperio,即国中之国,并认为1993年之后的裁决恰恰造出了这样一个东西。五人合议庭则把这篇发言读作行政部门的自由意志要受到约束,所以“协商”的含义必须超出词典里的意思,而首席大法官同样没有被赋予否决权。合议庭认为,这一过程是一种共同的行为,行政部门在其中有实际的作用。
建起法官团的三项裁决
宪法没有提到法官团。它来自最高法院的三项裁决,称为法官案(Judges Cases)。
在第一法官案中,七名法官于1981年12月30日以四比三的多数认定,“协商”不等于“同意”。正如洛库尔(Madan Lokur)法官2015年所概括的,P. N. 巴格瓦蒂法官的多数意见认为,当被征求意见的官员意见不一致时,由联邦政府决定采纳谁的意见,首席大法官的意见没有首要地位。
随后,三人合议庭在苏巴什·夏尔马案(Subhash Sharma)中发现,联邦政府一直在重新审议首席大法官已经通过的推荐,于是把问题送交更大的合议庭。1993年10月6日,九名法官在第二法官案中以七比二推翻了1981年的多数意见。J. S. 维尔马法官代表自己和另外四人撰写意见,A. M. 阿赫马迪法官持异议,M. M. 普恰法官另写了一份意见。多数意见认为,首席大法官的意见,是与他所咨询的资深法官共同形成的,在两个法院的任命中都具有首要地位。行政部门只有掌握了关于不适合的确切材料,并向首席大法官披露,才可以拒绝所推荐的名字。多数意见说,如果首席大法官在被咨询法官一致同意的情况下重申该名字,那么按照“健康惯例”,任命应当作出。
对这项裁决的疑虑,使当时的总统K. R. 纳拉亚南于1998年7月23日依第143条向法院提出了九个问题。一个九人合议庭于1998年10月28日一致作出答复,意见由S. P. 巴鲁查法官撰写。任命最高法院法官和调动高等法院法官,首席大法官需要咨询四位最资深的其他法官(puisne judges,即首席大法官以外的法官)。任命高等法院法官时,他咨询最高法院的两位最资深法官。每一项意见都必须是书面的,并送交政府,首席大法官一人的意见不算协商。被法官团多数反对的人不能被任命,合议庭还补充说,即使只有两名成员强烈表示反对,它也预期首席大法官不会坚持推荐这个名字。
一位高等法院法官如何选出,逐步来看
实际使用的手册是《程序备忘录》(Memorandum of Procedure)。2015年的判决把法律部的版本定在1999年6月30日,而司法部对议会的答复则说它编制于1998年。对于高等法院的任命,最高法院在2015年列出了这些步骤:
-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在与该院两位最资深法官书面协商之后,把名单送交该邦的首席部长。《备忘录》要求在空缺出现前至少六个月送出。司法部2026年7月31日对人民院说,这一期限“很少得到遵守”。
- 首席部长和邦长表达意见。依据法院2021年引用的条款,如果邦在六周内没有回应,中央可以推定没有异议。
- 联邦法律部长连同政府掌握的各种报告审查案卷,其中包括情报局通过内政部取得的、关于每个名字的报告。
- 案卷送交印度首席大法官,他与最高法院法官团一起,书面咨询了解该高等法院的最高法院法官。
- 推荐意见退回法律部长,再送交向总统提出建议的总理。
最后,政府可以附理由退回一个名字。最高法院2021年4月20日说,如果法官团一致重申该名字,任命应在三到四周内作出。同一项命令称,中央在八到十二周内转送案卷是“适当的”,并要求情报局在四到六周内提交报告。
法院法官团页面上最早的条目之一,显示了这些步骤的运作。2017年10月3日,法官团审议了马德拉斯高等法院的六名司法官员。他们的名字于2017年1月23日,由该院当时的首席法官与他两位最资深的同事推荐,泰米尔纳德邦的首席部长和邦长表示同意。法官团写道,它咨询了了解马德拉斯高等法院的同事,并附上了他们的信件。
同一天,一个五人法官团议决,当推荐意见送达政府时,其决定连同理由将刊登在法院网站上,“以确保透明,同时保持保密”。该页面列出的声明截至2026年9月28日。
四项委员会议案,以及2014年通过的那一项
法律委员会1987年7月31日的第121号报告说,现有安排“没有交出成果”,并提议设立一个十一人的全国司法服务委员会。随后出现了四项宪法修正案议案,2015年的判决作了记录。1990年5月18日提出的第67修正案议案,在1991年5月人民院解散时失效。宪法实施情况审查全国委员会于2002年3月31日提交报告,建议设立全国司法委员会。2003年5月8日提出的第98修正案议案,在2004年3月人民院解散时失效。第120修正案议案于2013年9月5日在联邦院通过,随着2014年5月人民院解散而失效。
第四项,即2014年的第121修正案议案,通过了。人民院于2014年8月13日以367票赞成、无人反对批准,37名议员弃权。联邦院于8月14日跟进,179票赞成,一名议员弃权。副法务长(Additional Solicitor General)告诉法院,28个邦议会依第368条的修宪程序批准了它。总统于2014年12月31日签署,它与《全国司法任命委员会法》一道,于2015年4月13日生效。
2014年8月8日的《目的和理由说明》称,一个基础广泛的委员会将使司法机关、行政部门和杰出人士都有一份作用,并将确保“更大的透明度、问责制和客观性”。该法还规定,委员会六名成员中只要有任何两人不同意,委员会就不推荐该名字。请愿人称这是一种否决权。联邦则辩称,这是宪法本身使用的那种特别多数。
2015年10月16日的判决及其后
由J. S. 凯哈尔法官领衔的五人合议庭,以四比一宣布该修正案和该法无效。执行令还拒绝把1993年和1998年的裁决转交更大的合议庭,宣布2014年之前的法官团制度“有效”,并把2015年11月3日定为听证日,讨论如何改进它的运作。多数意见的推理和J. 切拉梅斯瓦尔法官的异议,在我们关于基本结构学说的文章中有叙述。
在4比1分歧的两边,法官都批评了法官团本身。属于多数一方的库里安·约瑟夫(Kurian Joseph)法官同意它“缺乏透明度、问责制和客观性”。切拉梅斯瓦尔法官写道,它的记录对任何人,包括此院中不会成为首席大法官的法官,都是“绝对无法触及的”。
法院还记录了总检察长的让步:1973年选择首席大法官时对资深法官的越级任命,1976年紧急状态期间的法官大规模调动,以及1977年的又一次越级任命,削弱了司法独立。据判决中请愿人的叙述,A. N. 雷法官于1973年4月越过J. M. 谢拉特法官、K. S. 赫格德法官和A. N. 格罗弗法官而获任命,M. H. 贝格法官于1977年1月越过H. R. 卡纳法官而获任命。
2015年12月16日,一个宪法合议庭指示政府起草新的《程序备忘录》。LiveLaw 2017年3月26日报道,法官团2017年3月10日就草案举行的最后一次会议,拒绝了中央提出的让它以国家安全为由拒绝一个名字的建议,称不能给予政府“实际上的否决权”,并同意把获提名到高等法院的律师年龄区间定为45岁至55岁。2017年10月28日,A. K. 戈埃尔和U. U. 拉利特两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注意到,没有为最终确定《备忘录》定下期限,但说这一问题“不能无限期地拖下去”。司法部2026年7月31日的答复仍然把这套程序描述为1998年编制的《备忘录》。
2026年的数字
《最高法院(法官人数)修正法,2026年》于2026年8月11日获总统批准,视为自2026年5月16日起生效。它把首席大法官之外的法官人数从33名增至37名。加上首席大法官,共计38名,而司法部2024年7月19日的表格上是34名。
关于高等法院,最高法院2021年4月20日记录了总检察长提供的数字:核定1,080个职位,664名法官,416个空缺。司法部2024年7月19日报告,核定1,114个职位,在任法官757名,空缺357个,并说有138个空缺仍在等待高等法院法官团的推荐。ThePrint 2026年7月29日报道,依据法律部2026年7月23日提供给联邦院的数据,截至2026年7月1日,核定1,122个职位,781名法官,341个空缺。司法部2026年7月31日对人民院说,过去五年中有608名法官被任命到高等法院。
资料来源与延伸阅读
- Supreme Court Advocates-on-Record Association v. Union of India, judgment of 16 October 2015 on the 99th Amendment and the NJAC Act (Fourth Judges Case), full text with all five opinions
- In re Special Reference No. 1 of 1998 (Third Judges Case), opinion of 28 October 1998, Supreme Court of India
- PLR Projects Pvt. Ltd. v. Mahanadi Coalfields Ltd., order of 20 April 2021 laying down timelines for High Court appointments, Supreme Court of India
- Statement of Objects and Reasons, Constitution (One Hundred and Twenty-first Amendment) Bill, 2014, Gazette of India Extraordinary, 8 August 2014
- Collegium resolution of 3 October 2017 on transparency in the Collegium system, Supreme Court of India
- Collegium recommendation of 3 October 2017 on six judicial officers for the Madras High Court, Supreme Court of India
- Collegium Resolutions, Supreme Court of India website (listing through 28 September 2026)
- Rajya Sabha Unstarred Question No. 414, answered 25 July 2024: Vacancies in High Courts and Supreme Court, Department of Justice
- Lok Sabha Unstarred Question No. 2144, answered 31 July 2026: Collegium recommendation on judicial appointments, Department of Justice
- The Supreme Court (Number of Judges) Amendment Act, 2026 (No. 14 of 2026), Gazette of India Extraordinary, 11 August 2026
- Constitution of India archive: Article 124, Establishment and constitution of Supreme Court (text and Constituent Assembly debate of 24 May 1949)
- Constitution of India archive: Article 217, Appointment and conditions of the office of a Judge of a High Court
- ThePrint: Over 30% judges' posts lying vacant in high courts, shows law ministry data (29 July 2026)
- LiveLaw: MoP for judicial appointments, SC Collegium rejects national security clause and secretariat, accepts age limit (26 March 2017)
- Bar and Bench: Almost two years later, the Supreme Court finally takes up the MoP issue on the judicial side (28 October 2017)
本文在 AI 工具协助下研究与撰写,并经编辑核实。仅供一般参考与讨论,不构成专业建议。请参阅我们的编辑准则与免责声明。发现错误?告诉我们。
喜欢这篇吗?下一篇也别错过。
每次一篇好文章,直接送到你的邮箱。绝无垃圾邮件,随时可退订。